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是否会被执行?
我给别人做了担保,现在债务人还不上钱,债权人要我还钱。我名下没什么财产,但我和配偶有共同财产,我就担心法院会不会执行我们的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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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是否会被执行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概念。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而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担保之债通常情况下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担保人以个人名义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没有经过配偶同意,且该担保行为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原则上这只是担保人的个人债务。 不过,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担保人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法院有可能会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担保人的那部分份额。比如夫妻共有一套房产,法院可以在保障配偶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担保人所享有的房产份额进行处置。这里保障配偶合法权益,就是要确保配偶有居住等基本生活需求。如果配偶能证明该财产是其个人财产或者该担保之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法院通常不会执行其财产份额。 所以,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有可能会被执行,但要遵循法律规定和保障配偶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还需结合案件实际,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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