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作为担保人,另一方会被执行吗?
我老公给别人做了担保,现在被担保的人还不上钱了。债主说要走法律程序,可能会执行我们家财产。我就想问问,他一个人做的担保,会执行我的财产吗,我会不会受牵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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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夫妻一方作为担保人,另一方是否会被执行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担保责任。担保责任就是当被担保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需要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债务履行可能就涉及到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夫妻一方作为担保人的情况下,如果担保行为是担保人的个人行为,另一方没有共同的意思表示,且该担保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那么一般情况下,该担保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原则上不会执行另一方的个人财产。 不过,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担保行为虽然是以一方名义进行,但实际上是为了夫妻共同利益,或者担保所获利益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那么法院有可能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从而执行夫妻双方的财产。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存在共同财产,在执行担保人财产时,法院可能会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担保人的那部分份额。比如,夫妻共同拥有一套房产,法院可能会对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然后将属于担保人的那部分拍卖款用于偿还担保债务。所以,另一方是否会被执行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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