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头部伤和胳膊伤能否累计进行伤情鉴定?

我自己头部和胳膊都受了伤,想知道去做伤情鉴定的时候,这两个部位的伤能不能加在一起算,这样的话会不会影响最终的伤情等级认定。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就怕分开鉴定和累计鉴定结果不一样,所以想问问到底能不能累计进行伤情鉴定。
展开 view-more
  • #伤情鉴定
  • #累计鉴定
  • #头部损伤
  • #胳膊损伤
  • #人体损伤标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头部伤和胳膊伤是可以累计进行伤情鉴定的。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它是进行伤情鉴定的重要依据。该标准在总则部分就明确规定了,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也就是说,当一个人身体多个部位受伤时,并不是孤立地对每个部位进行鉴定,而是要综合考虑所有损伤情况。 对于头部伤和胳膊伤,如果这两处伤是由同一事件导致的,那么在进行伤情鉴定时,鉴定人员会全面审查病历资料、检查伤者身体状况等,将头部和胳膊的损伤都纳入考量范围。他们会根据损伤的具体情况,比如伤口的长度、深度、对身体功能的影响等因素,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具体条款来综合判断伤情等级。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更准确、客观地反映伤者所受到的伤害程度,保障伤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司法机关处理相关案件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