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代书遗嘱部分继承人在场可以吗

我家里老人打算立代书遗嘱,有部分继承人可能会在现场。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遗嘱会不会受到影响,在《民法典》里对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这种情况会不会导致遗嘱无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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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代书遗嘱时部分继承人在场是可以的。 代书遗嘱,简单来说,就是因为遗嘱人没办法自己书写,所以口述内容,委托别人帮忙写的遗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法律只是明确规定了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而并没有限制继承人是否可以在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这意味着,即使部分继承人在场,只要他们不作为见证人,同时代书遗嘱符合其他法定条件,那么遗嘱就是有效的。 举个例子,如果老人因身体原因无法书写,找来邻居A和朋友B作为见证人,由A代书遗嘱,老人、A、B都签了名并注明日期,期间有部分继承人在场,这种情况下只要在场继承人没有参与见证环节,该代书遗嘱就是有效的。 所以,代书遗嘱时部分继承人在场本身不会必然导致遗嘱无效,关键在于遗嘱是否满足法定的形式要件,以及见证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相关概念: 代书遗嘱:是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遗嘱见证人:是证明遗嘱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人,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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