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岁的暑假工能招用吗?
我开了个小店铺,暑假期间有未满16岁的孩子想来我这打工,说是做暑假工。我有点犹豫,不知道招用他们合不合法,也怕到时候给自己惹上麻烦,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我能不能招用未满16岁的暑假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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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说,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招用未满16岁的暑假工作为员工的。这里涉及到“童工”的概念,童工指的是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我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指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所以,如果不是符合这些特殊情况,招用未满16岁的暑假工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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