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逃逸后可以自己掏腰包解决吗?
我开车不小心撞人后因为害怕就逃逸了,现在想私下解决,自己掏钱给伤者赔偿,不知道这样做在法律上允许不?我担心就算给了钱,后面还会有其他麻烦,想了解这种撞人逃逸后自己掏钱处理的方式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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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逃逸后,从赔偿角度来说,自己掏腰包对伤者进行赔偿是可以的。赔偿伤者是侵权人应尽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不过,撞人逃逸不仅仅涉及民事赔偿责任,还涉及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果撞人逃逸的情节严重,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即使自己掏腰包对伤者进行了赔偿,也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赔偿伤者只是履行了民事责任部分,但对于逃逸行为,依然要按照法律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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