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未做伤残鉴定是否能受到处罚?


在讨论打人未做伤残鉴定是否能受到处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伤残鉴定的概念。伤残鉴定是指对损伤后的残疾程度进行评估的过程,其目的是确定身体损伤造成的残疾等级。不过,在法律上,即便没有做伤残鉴定,打人者也可能会受到处罚。 从治安管理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也就是说,只要有打人的行为,不论是否造成伤残,公安机关都可以依据该条规定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这里主要关注的是打人这个行为本身,而不是最终是否构成伤残。 从刑事法律角度分析,如果打人行为情节严重,即便未做伤残鉴定,也可能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证据证明打人者主观上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并且实施了伤害行为,即便没有伤残鉴定,只要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比如导致他人身体疼痛、影响正常生活等,经过司法机关综合判断,也可能认定为犯罪行为并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伤残鉴定在法律处理中还是有重要作用的。它可以为处罚的程度提供更明确的依据。例如在民事赔偿方面,如果受害者要求打人者进行民事赔偿,伤残鉴定结果将有助于确定赔偿的具体数额,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 综上所述,打人未做伤残鉴定并不影响打人者受到处罚。无论是治安处罚还是刑事处罚,关键在于打人行为本身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该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