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交的定金一定不能要回来吗?
我前段时间看中了一套房子,交了定金。但现在因为一些突发情况,没办法购买这套房子了。我想知道,我交的定金是不是一定就拿不回来了呀?我心里很着急,毕竟这也不是一笔小数目,希望能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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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过程中,定金是一个常见的概念。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从法律上来说,购房交的定金并非一定不能要回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也就是说,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履行购房合同,比如购房者突然不想买了,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购房者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但要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例如开发商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等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购房者就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此外,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比如,因为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得购房合同无法签订,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是可以要回定金的。 所以,购房交的定金不一定就不能要回来,关键要看是哪一方的责任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购房者在遇到问题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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