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疾病费用能否抵税?
我之前住院看病花了不少钱,经济压力挺大的。听说有些费用可以用来抵税,我就想问问,我住院产生的疾病费用能不能抵税呢?要是能抵的话,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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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住院疾病费用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抵税的,这主要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大病医疗扣除项目。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它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一些项目,大病医疗就是其中之一。大病医疗扣除,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具体操作流程方面,纳税人需要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同时,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大病医疗支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额,实现抵税的目的。总之,只要符合上述规定的住院疾病费用是可以在规定范围内抵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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