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死在岗位,家属是否可以领遗属补助?


工作期间死在岗位,家属是否可以领遗属补助,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因工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同样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如果是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7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不同地区对于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一次性抚恤金等标准有所不同,例如有的地方丧葬补助费标准为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为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为6个月工资等。 同时,遗属领取补助还需满足一定条件,一般来说,当供养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被供养人需符合如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0周岁以上(如因工去世,女性须达55周岁以上);年龄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但仍在普通中学就读;被供养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等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