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所交的定金是否可以退?


在探讨买房所交的定金是否可以退还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定金的概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其目的在于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当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一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中有明确表述:“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下面我们分情况来讨论定金是否可以退还。 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不想买房了,比如因为个人资金问题或者突然改变购房计划等,这种情况下属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购房者无权要求退还定金。例如,购房者交了定金后,突然发现自己无法凑齐剩余的购房款,从而不想继续买房,那么开发商是有权不退还定金的。 然而,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比如开发商将房屋卖给了他人,或者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等,这就属于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此时,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还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例如,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定金合同后,又将该房屋出售给了第三方,那么购房者就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还有一种情况是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比如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使得购房者和开发商都无法按照原计划履行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例如,突然出台新的购房政策,导致购房者不具备购房资格,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应当退还定金。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定金退还的问题,购房者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如定金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