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世时可以办理房屋继承吗?

我名下有套房子,现在我还在世,家里人想提前把这房子继承过去,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这么操作,我想了解下在世的时候能不能办房屋继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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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概念里,“继承”指的是当自然人死亡后,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开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所以从严格意义的法律角度来讲,在世的人因为还没有死亡,继承的前提条件未达成,是不能办理房屋继承手续的。 不过,如果在世的人想要将自己名下的房屋给到他人,可以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来实现。赠与就是房屋所有权人自愿把自己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而买卖则是按照市场交易的规则,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在实际操作中,赠与和买卖都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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