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是否能与残疾妻子离婚?
我是个男的,我妻子身体有残疾。现在我想和她离婚,不知道在法律上允不允许。我也不是嫌弃她残疾,就是我们感情实在处不下去了。我想了解下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我能不能和她离婚呢?
展开


在我国法律体系下,丈夫是可以与残疾妻子离婚的。离婚从法律途径来说,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所以,只要丈夫和残疾妻子能够就离婚相关事宜,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如果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即使妻子是残疾人,只要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也会判决准予离婚。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一方存在残疾情况,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比如残疾一方的生活状况、经济来源等,以保障残疾方的合法权益。并且,分割财产时也会适当照顾残疾方。所以,丈夫虽然能提出与残疾妻子离婚,但要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保障残疾妻子的合理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