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官如何判决残疾人离婚?

我是一名残疾人,现在和伴侣感情不和想离婚,但又担心因为自己的残疾情况,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和普通人离婚不太一样。我想了解法官在处理残疾人离婚案件时,会依据哪些情况来判决,是怎么判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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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判决残疾人离婚案件时,遵循的基本法律原则与普通人离婚案件一致,核心是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也就是说,无论是否为残疾人,只要存在这些法定情形,且调解无效,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其次,对于残疾人离婚案件,法官还会综合考虑残疾人的特殊情况。一方面,在财产分割上,会适当照顾残疾人一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可能会在财产分配上给予一定倾斜,以保障其离婚后的基本生活。另一方面,在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上,如果残疾人具备抚养子女的条件和能力,法官也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不会仅仅因为残疾而剥夺其抚养权。 最后,在处理残疾人离婚案件时,法官会注重调解工作。因为考虑到残疾人在生活中可能面临更多的困难和不便,通过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一个相对公平、合理且有利于残疾人今后生活的解决方案。若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等同于离婚判决。总之,法官在判决残疾人离婚案件时,会全面、综合地考虑各种因素,依法做出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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