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残志坚离婚会怎么判?
我现在想离婚,但是我身体有残疾。我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定离婚相关事宜,比如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等方面,想了解下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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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审理身残志坚者的离婚案件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定。首先是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就会准予离婚。 在财产分配上,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残疾方生活困难,根据第一千零九十条,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孩子抚养权方面,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一方残疾但有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且能给孩子提供关爱陪伴,也可能获得抚养权。 另外,如果是智力残疾达到无民事或限制行为能力程度,办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离婚不宜适用离婚登记的行政程序。在离婚诉讼中,要先变更其父母等近亲属为法定监护人。 相关概念: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民事活动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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