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我去4S店修车后能直接开走吗?
我的车被别人撞了,交警认定对方全责。现在车在4S店修好了,我想知道能不能直接把车开走,需不需要等对方付了修车费才行?还是说我自己先垫付,之后再找对方要?有点搞不清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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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交通事故且对方被认定为全责时,在4S店修好车后能否直接开走,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从法律角度来讲,你与4S店之间存在的是车辆维修服务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也就是说,4S店为你完成了车辆维修工作,你就有义务支付相应的维修费用。 如果对方主动联系4S店并支付了维修费用,这种情况下,因为维修费用已结清,你当然可以直接把车从4S店开走。 要是对方没有支付维修费用,而你又想直接开走车,那么你需要自己先垫付这笔费用。因为4S店提供了维修服务,有权要求获得对应的报酬。若你不支付费用,4S店依据法律规定,可能会行使留置权,也就是暂时扣下你的车,直到费用结清。 你垫付费用后,可凭借维修发票、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据,向对方进行追偿。如果对方拒绝赔偿,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对方作为全责方,有义务承担你的车辆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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