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有权不给交物业费的住户充电费吗?
我家小区的物业说如果没交物业费,就不给充电费。我因为对物业服务有些不满,就没交物业费,现在面临充不了电费的困扰。我想知道物业这么做合不合法,他们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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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物业一般是没有权力不给交物业费的住户充电费的。 首先,我们来明确两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物业费是业主基于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为了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而支付的费用。而电费则是业主使用电力后,向供电企业缴纳的费用。这两者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这表明,当业主未交物业费时,物业应通过合法途径,如协商、催告、诉讼或仲裁等方式来解决。 而关于电费,供电企业才是电费的收取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物业并非供电合同的当事人,其没有权力干预业主正常缴纳电费的行为。所以,物业以业主未交物业费为由不给充电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业主可以与物业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恢复正常的充电服务。若协商无果,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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