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办假的离婚协议?
我想弄清楚能不能去办一份假的离婚协议。我知道这种行为可能不太好,但我有一些特殊的原因,比如想在某些事情上获取一些便利。我就想知道这在法律上允不允许,会不会有什么后果,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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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不存在所谓“办假的离婚协议”这一合法行为。从概念上来说,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一旦双方签订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便具有了法律效力,意味着双方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只要按照法定程序签订并登记了离婚协议,那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并非可以随意定义为“假”。
如果有人试图通过办理所谓“假离婚协议”来达到一些不正当目的,比如骗取购房资格、逃避债务等,这种行为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首先,在法律上并不承认“假离婚”,一旦办理了离婚登记,双方的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会发生相应变化。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可能无法通过法律手段恢复婚姻关系。其次,这种行为还可能涉嫌欺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而且,如果是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撤销相关财产分割协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不建议尝试去办所谓的“假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