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我是否还能分得遗产?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遗产。之前因为一些家庭矛盾,我和其他亲属关系不太好。现在他们都不打算让我分遗产,我心里很委屈。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是否还能分得遗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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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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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将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制度。 在我国,遗产继承主要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如果你遇到能否分得遗产的问题,首先要确定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如果有遗嘱,且遗嘱中明确排除了你的继承权,那么一般情况下你不能通过遗嘱继承获得遗产。但如果遗嘱无效,比如遗嘱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等,那么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在法定继承中,你需要看自己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如果属于法定继承人,一般是有权参与遗产分配的。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会影响你的继承权。例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但如果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所以,你能否分得遗产,要结合具体情况,看是否存在遗嘱以及遗嘱的效力,你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是否存在丧失继承权的情形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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