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财产保全执行时我能参与吗?
我知道有个人申请了财产保全,现在到执行阶段了。我和被保全财产的人也有债务纠纷,我也想从被保全的财产里拿到我应得的部分。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参与到这个财产保全的执行过程中呢?
展开


在别人财产保全执行时,您是否能参与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咱们先了解一下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怕被告把财产转移了,影响以后判决的执行,所以先把财产控制起来。 如果您是对被保全财产享有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的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您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参与财产保全执行分配的。 要是您和被保全财产的人只是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这里依据的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但要注意,需要您已经取得了执行依据,比如法院的生效判决书等。 另外,如果您还没有取得执行依据,只是知道有财产保全执行的情况,一般是不能直接参与的。您需要先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起诉,获得生效判决后,再看是否符合参与分配的条件。 总之,您能不能参与别人财产保全的执行,关键看您和被保全财产的关系,以及您是否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执行依据等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