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了一年的合同,没到一年能走吗?

我签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合同,现在因为个人原因,还没到一年就不想继续干了。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直接走人,会不会有什么法律责任啊?我挺担心违约要赔偿一大笔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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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签了一年的合同但未履行满一年的情况下,一般是可以提前离开的,但具体情况要分多种来看。 首先,对于劳动合同而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享有一定的解除权。如果是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好比你试用一份工作,发现不合适,提前三天跟单位说一声,就可以离开了。而在正式合同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你得提前一个月书面跟单位讲你要走。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比如单位花钱送你去参加了一个专业培训,约定了你要为单位服务一定时间,那你没到时间就走,可能就得赔违约金。 对于其他民事合同,要依据合同约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来处理。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提前解除的条件和违约责任,那么要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比如合同约定提前解约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那违约方就可能要承担这个责任。要是合同没有约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违约方可能要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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