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认定终止后该如何进行赔偿?

我家人在工作中受伤,之前进行了工伤认定,但现在工伤认定终止了。我们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获得赔偿,要是能赔偿的话,具体的赔偿流程和标准又是怎样的,心里很没底,所以想了解下相关内容。
展开 view-more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赔偿标准
  • #工伤保险
  • #法律依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认定终止后能否赔偿以及如何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认定终止的原因。工伤认定终止的常见情形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且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等。如果是因为这些原因导致工伤认定暂时终止,那么在相关问题解决后,工伤认定程序可能会继续进行,后续的赔偿也会按照正常的工伤赔偿程序进行。 如果工伤认定是最终终止,即无法再被认定为工伤,那么一般情况下,就不能按照工伤赔偿的标准来获得赔偿。工伤赔偿是基于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赔偿。例如,职工因自身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原因导致的伤害,即使最初申请了工伤认定,最终也不会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无法获得工伤赔偿。 然而,如果工伤认定终止后,职工或其家属认为终止决定存在错误或者有新的证据可以证明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复议或者诉讼,最终确定应当认定为工伤,那么就可以按照工伤赔偿的相关规定获得赔偿。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主要的赔偿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后,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不同,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同月数的本人工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上述赔偿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赔偿标准支付。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