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需要单位赔偿吗?
我亲戚在工作时不小心受伤了,现在已经做了工伤认定。但我们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单位要不要赔偿,具体要赔哪些方面,赔偿有没有什么标准,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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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在很多情况下单位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首先,解释一下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简单说,就是确定劳动者的受伤是不是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认定依据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情形,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关于赔偿方面,在工伤认定后,赔偿项目通常包含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等。如果构成伤残,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其中,有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有些则由用人单位支付。例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单位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后单位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主要看单位是否缴纳了工伤保险以及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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