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个人认定后能有赔偿吗?


工伤个人认定后,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首先,需要明确工伤认定的意义。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只有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者的受伤情况才能被确认为与工作相关,从而为后续获得赔偿提供依据。 其次,赔偿的依据和项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赔偿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这些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再者,关于赔偿的流程。一般来说,在工伤认定后,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存在伤残情况),以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和相关规定,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赔偿事宜能够协商一致,可以直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认定和申请赔偿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