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做监护人且不拿钱可以吗?
我家里人想让我当一个亲戚孩子的监护人,还得负责出钱养孩子。但我自己生活压力也大,实在没精力和财力去做这个监护人。我就想问问,我能不能不做监护人,也不拿这个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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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一般来说,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随意选择不做监护人且不承担相关费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这就意味着,如果您属于法定监护顺序范围内的人,在特定情况下,您是有监护义务的。 同时,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您有监护义务却不履行,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不过,如果您确实存在一些客观困难,比如自身经济状况不佳、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等,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比如,可以与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由他们来承担监护责任;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反映情况,由他们进行调解或者指定合适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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