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传唤可以不去吗?


派出所传唤是否可以不去,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传唤是什么意思。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在我国,传唤分为治安传唤和刑事传唤。 对于治安传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这意味着,如果是治安传唤,一般情况下,没有正当理由是不能不去的,否则可能会被强制带走。比如,在一些打架斗殴的治安案件中,派出所传唤涉事人员了解情况,若涉事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可能面临强制传唤。 而对于刑事传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的后果,但在实际司法实践中,拒绝传唤可能会被视为不配合调查,对后续的处理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例如,在一些盗窃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传唤后拒绝配合,可能会导致司法机关对其采取更严厉的措施。 不过,如果确实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时前往,比如突发重大疾病、遭遇不可抗力等情况,应当及时向派出所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派出所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可能会重新安排传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