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商品房后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在购买商品房后,是有可能要求退房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法定退房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在商品房买卖中,如果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销售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购房者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另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其次是约定退房情形。买卖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可以约定特定的退房条件,比如开发商未在约定时间内办理房产证等。当这些约定条件成就时,购房者就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退房。 最后是协商退房。如果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退房情形,购房者也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若开发商同意退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退房协议,同样可以实现退房的目的。不过,协商过程中要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明确退款时间、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 总之,买了商品房后能否要求退房,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购房者在遇到问题时,应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