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不退押金可以继续住吗?
我租了个房子,合同到期了,我按照要求把房子打扫干净,也没有损坏东西,可房东就是找各种理由不退我押金。我现在还没搬走,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继续住在这房子里,直到他把押金退给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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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房东不退押金的情况时,是否可以继续居住,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押金的性质。押金是一种担保方式,通常是租客为了保证在租赁期间遵守合同约定、不损坏房屋及设施等而交给房东的一笔钱。当租赁关系结束,租客履行完合同义务后,房东应当将押金退还。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中有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其中就隐含了押金退还的相关事宜。如果合同到期,租客没有违约行为,房东却无理不退押金,从情理上来说,租客可能会觉得通过继续居住来“抵扣”押金是一种可行的办法。然而,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做法存在一定的风险。合同到期后,如果没有续签,原租赁合同就终止了。此时,房东有权要求租客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搬离房屋。如果租客未经房东同意继续居住,可能会构成无权占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是,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也就是说,房东有权要求租客返还房屋,并且租客可能还需要支付继续居住期间的费用。所以,当遇到房东不退押金的情况时,不建议租客直接选择继续居住。租客可以先与房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告知房东自己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要求其按照约定退还押金。如果协商不成,租客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租赁合同、押金收据、房屋交接时的照片或视频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既能保证自己的权益得到合理的保障,又能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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