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工作者是否能有误工费?
我是一名个人工作者,最近遇到了一些意外情况导致我无法正常工作,产生了收入上的损失。我不太清楚像我这样的个人工作者能不能主张误工费,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又该怎么去计算误工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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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作者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有误工费的。 首先,解释一下误工费的概念。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对于个人工作者(如自由职业者)来说,法律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如果个人工作者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比如,一位摄影师平时每天的拍摄工作收入是500元,因受伤误工10天,那么误工费就是5000元(500元/天×10天)。 若个人工作者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例如,某自由插画师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为6万元,平均到每天约为164元(60000÷365),若误工20天,误工费约为3280元(164元/天×20天)。 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当地美术设计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日工资为200元,该插画师若无法证明自己近三年平均收入,误工20天的误工费则为4000元(200元/天×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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