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继承份额赠与能够反悔吗

我在处理遗产继承相关事情,有继承人把自己的继承份额赠与给了别人,现在情况有变化,这个继承人有点后悔了,就想问问这种继承份额赠与之后还能不能反悔啊,想了解下具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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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继承份额赠与后是否可以反悔,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继承协议是有法定继承权的当事人就遗产继承达成的书面协定,涉及众多继承人利益分配,一般签署生效后,不能单方面废弃或变更。但要是全体继承人都同意,对协议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就可以更改甚至撤销原来的继承协议。这是因为所有继承人共同的意思表示改变了原有的约定,法律尊重这种基于全体意愿的变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愿的遵循。 其次,从赠与角度分析,如果赠与已经完成,且没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赠与人通常不能反悔。这里的“赠与完成”一般指财产权利已经转移给受赠人。比如房产完成了过户登记,动产完成了交付。不过要是赠与还未完成,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赋予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但有例外情况,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任意撤销。 此外,存在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即使赠与完成,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撤销赠与。具体包括: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相关概念: 继承协议:拥有法定继承权的不同当事人就遗产承继事宜达成的共识性书面协定。 赠与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按自己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 赠与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成立后,具备法律规定情形时,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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