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未确定时能否按病假工资计算?


在工伤未确定的情况下能否按病假工资计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和病假的概念。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病假则是劳动者因自身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情况。两者的性质和待遇是不同的。 在工伤认定结果未出来之前,劳动者的工资发放情况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确实是因工作原因受伤,即便工伤认定结果还没出来,在合理的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该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而不是按病假工资计算。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单位对是否属于工伤存在疑问,可能会先按照病假工资发放。这时候,劳动者可以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是在工作中受伤,争取按照停工留薪期的待遇来发放工资。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在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再根据认定结果要求单位补发相应的工资差额。如果单位拒绝补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经过认定,该伤害不属于工伤,那么单位按照病假工资发放是合理的。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综上所述,工伤未确定时一般不能直接按病假工资算,而应按照停工留薪期的规定来处理,但最终还是要以工伤认定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