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打后可以让对方写保证书吗?
孩子在学校和同学起了冲突,被对方打了,我有点担心之后类似事情再发生,想让对方写个保证书,可又不太清楚这合不合适、有没有用。就想问问孩子被打后,到底可不可以让对方写保证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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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打后,是可以让对方写保证书的。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讲,只要满足一定条件,保证书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简单来说,写保证书的人要能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写的是什么,是真心愿意写这个保证书,而且内容不能违法也不能违背道德伦理。 如果打人的是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由他们的家长来写保证书或者代理相关行为。 让对方写保证书有不少好处。一方面可以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让对方知道自己的打人行为是不对的,保证以后尽量不再犯。另一方面,如果之后真的又出现类似情况,这份保证书可以作为一个证据,来维护被打孩子的权益。 不过,也要注意,一般情况下,对方可能并不愿意签署此类保证书。即便没有保证书的约束,未来若孩子伤势再次发作或是恶化,也不妨碍继续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还可以拟定一份协议,明确规定在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时,对方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概念: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在法律上他们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需要由法定代理人来代理进行相关民事活动。 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指的是社会的一般秩序,善良风俗指的是社会的一般道德观念 。法律行为不能违反这些基本的社会秩序和道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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