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丈夫不给钱该怎么办?
我再婚了,可现在丈夫总是不给我钱用。家里的开销基本都落在我头上,我自己工资也不高,压力特别大。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我有没有权利要求他给我钱,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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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当再婚后丈夫不给钱时,涉及到夫妻间扶养义务的问题。夫妻扶养义务是指夫妻在生活上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律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都要在经济上支持对方,保障对方的基本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因为某些原因,如没有收入、生病等,导致生活困难,另一方就有义务提供经济支持。 如果再婚后丈夫不给钱,首先可以尝试与丈夫进行沟通。通过心平气和的交流,让丈夫了解家庭的经济状况以及自己的需求。也许丈夫不给钱是有他自己的考虑,通过沟通可以消除误解,达成共识。 若沟通后丈夫仍然拒绝给钱,而自己又确实生活困难,需要扶养,可以向有关部门请求调解。比如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反映情况,他们可以帮忙进行调解,促使丈夫履行扶养义务。 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丈夫给付扶养费。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生活困难,需要丈夫的扶养。法院在审理后,如果认定符合条件,会判决丈夫给付扶养费。 总之,再婚后丈夫不给钱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有相应解决办法的。夫妻双方应该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承担家庭的责任。当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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