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职业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我在工作中不幸患上了职业病,现在很担心工作问题。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还有公司会不会因为我有职业病就解除和我的合同,想了解下具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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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职业病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劳动者角度来说,职业病职工是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自己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若公司存在法定过错,例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职工还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 其次,从用人单位角度来看,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与患有职业病职工的劳动合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因长期接触粉尘患上尘肺病,且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就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 不过,如果职业病职工具有法定重大过失情节,例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强行解除与患有职业病职工的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此外还需要支付劳动者应当享有的工伤待遇。这是为了保障职业病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其在患病后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和保障。相关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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