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征地补偿款可以法定继承吗?

我家土地被征收,得到了一笔征地补偿款。现在家里老人去世了,这笔补偿款还没分配完。我想知道,这征地补偿款能不能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由我们子女来继承呢?不太懂这方面法律,希望有人能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征地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征地补偿款是可以法定继承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征地补偿款和法定继承这两个概念。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时,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征地补偿款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如果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已经确定可以获得,那么就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举个例子,如果家里老人去世前,土地已经被征收且补偿款已经确定,但还未分配,那么这笔补偿款就可以作为老人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是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由符合条件的继承人继承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