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后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已经拖欠我好几个月工资了。我打算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我不知道这个经济补偿金是怎么计算的。是按照我平时的工资来算,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法呢?希望能了解具体的计算方式。
展开


当公司拖欠工资时,劳动者有权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首先,我们要了解经济补偿金是什么。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简单来说,就是因为用人单位的一些过错导致劳动合同出现问题,需要给劳动者一定的钱作为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如果您在该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那么公司应支付给您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就是您过去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3.5。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仅拖欠工资还违法解除了和您的劳动合同,那么您获得的赔偿会更多。另外,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不过,该办法目前部分内容已废止,但在实践中仍有一定参考意义。 总之,在计算公司拖欠工资后的经济补偿金时,要结合您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等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具体数额。如果和公司在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上有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