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在了,土地承包期内可以继承吗?
我父母都不在了,家里有块地还在承包期内。我不太清楚这地能不能由我来继承,继续经营。我担心自己要是处理不好,会违反法律规定,也怕错过了能继续使用土地的机会,所以想问问在法律上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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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承包方式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了解两种主要的土地承包方式。一种是家庭承包方式,这种承包是以农户为单位进行的,它带有社会保障的性质,目的是保障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基本生活。另一种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进行的承包。 对于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如果父母去世,其子女能否继承不能一概而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也就是说,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属于农户这个整体的,而不是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当农户中的个别成员死亡时,由于农户还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由该农户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这不属于继承。只有当农户的所有成员都死亡,也就是“户”不存在了,才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处理问题。此时,土地会被发包方收回,而不是由继承人继承。不过,对于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比如种植农作物收获的粮食等,这是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的。 对于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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