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失地社保和职工社保是否可以累计合并?

我之前买了失地社保,现在在单位上班,单位给买职工社保。我想知道这两种社保能不能累计合并起来,这样以后领养老金啥的可能更划算。要是能合并,具体咋操作;要是不能,原因又是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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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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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社保是政府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生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职工社保则是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法律规定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关于失地社保和职工社保是否可以累计合并,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从养老保险方面来说,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如果失地社保属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范畴,在满足条件时可以进行转移合并,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累计计算,但是缴费年限能否累计合并计算各地规定可能有所不同,有的地方可以折算,有的地方不可以。 对于医疗保险,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一般不能累计合并。职工医保有其独立的缴费年限要求和报销政策,城乡居民医保是按年缴费,保障一年。即使之前参加过失地社保对应的医疗保险,在参加职工医保后,一般是按照职工医保的政策享受待遇,之前的缴费年限通常不能直接合并计算。 如果想了解具体的合并政策和操作流程,建议你前往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他们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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