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轻伤一级能否进行重新鉴定?
我家人在一次冲突中受伤,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一级,但我们对这个鉴定结果存疑,想知道具体在什么情况下能申请重新鉴定,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还有重新鉴定会不会再收费等。
展开


司法鉴定轻伤一级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可以进行重新鉴定的。 首先,从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来看: - 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例如,鉴定机构没有获得相关部门的资质认证,或者鉴定人员没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证书等。 - 鉴定程序严重违法。比如,鉴定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操作,如没有对鉴定样本进行妥善保管,导致样本受到污染等。 - 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例如,鉴定所依据的数据、资料不准确或者不完整,得出的结论缺乏科学依据。 - 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例如,鉴定意见与其他证据之间存在明显矛盾,无法相互印证。 其次,关于申请重新鉴定的流程:一般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并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在申请中要清楚地阐明重新鉴定的理由和依据。办案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理由成立,就会准许重新鉴定;若认为理由不成立,则会驳回申请。并且,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最后,关于费用方面,重新鉴定过程通常不需要再次支付鉴定费用,这对于受害方而言是比较有利的。 法律依据方面,《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也对重新鉴定的情形作出了相关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