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丢了就不能报工伤吗?
我之前受了工伤,想去申报工伤认定,结果发现病历弄丢了。我特别担心因为病历丢了就没办法报工伤了,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申报工伤,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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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病历丢了是否就不能报工伤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申报工伤认定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从这里可以看出,病历是申报工伤认定时可提供的医疗诊断证明材料之一,但并不是唯一材料。 那么,病历丢了也不意味着就绝对不能报工伤。即使病历丢失,你也可以采取一些补救措施。比如,你可以到就诊的医疗机构申请复印病历。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有权复印或者复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医疗机构有义务为患者提供病历复印服务。 此外,除了病历之外,还有其他材料也能证明受伤情况和治疗过程。像医院的诊断证明书、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这些材料同样可以作为申报工伤的依据。只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你受到了工伤事故伤害,并且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就可以进行工伤申报。 总之,病历丢了并不必然导致不能报工伤。在这种情况下,你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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