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大病医疗保险金能否在个税中扣除?

我不太清楚大病医疗保险金在税收方面的规定。自己买了大病医疗保险,现在申报个税,不知道这部分费用能不能在个税里扣除,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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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大病医疗保险金是不可以在个人所得税中扣除的。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概念。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从收入中扣除的一些特定项目。比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而大病医疗保险金和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是不同的概念。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相关的税收政策规定,只有符合规定的大病医疗支出才可以在个税中进行专项附加扣除。而大病医疗保险金并不属于可以扣除的项目范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 号)规定,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所以,大病医疗保险金是不能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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