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朋友欠钱不还,能让他成为失信人员吗?

我有个朋友找我借了一笔钱,到了约定还款时间却一直拖着不还。我多次催他,他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我想知道,像这种情况,我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让他成为失信人员呢?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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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朋友欠钱不还的情况下,是有可能让其成为失信人员的,但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 首先,“失信人员”在法律上被称为失信被执行人,指的是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简单来说,就是明明有能力还钱却拒不还钱的人。 当朋友欠钱不还时,不能直接就将其列为失信人员。第一步,你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要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在获得法院受理后,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如果法院经过审理,认定你朋友确实欠你钱且应当归还,就会作出相应的判决。 第二步,如果判决生效后,你朋友仍然不按照判决履行还款义务,你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三步,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如果经过法院查询,发现你朋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他却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这时,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你的朋友在很多方面都会受到限制,比如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可能会被拒绝,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会受到限制,甚至在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方面也会受限,像乘坐飞机、高铁,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 总之,让朋友成为失信人员需要先通过诉讼获得生效判决,再申请强制执行,在满足法定条件下由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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