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把财产给孩子,男方还能拿到钱吗?

我和老婆打算离婚,我们商量好把财产都给孩子。但我心里有点没底,不知道这样做之后我还能不能拿到一部分钱。毕竟离婚后我也要生活,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还能分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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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回答离婚时把财产给孩子,男方是否还能拿到钱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协商一致,决定将共同财产给予孩子,这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只要这种赠与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该赠与行为就是有效的。一旦赠与完成,财产的所有权就转移给了孩子,夫妻双方通常不能再对该财产主张权利。 但是,如果男方在离婚时生活困难,缺乏生活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有可能从女方处获得适当的经济帮助。 另外,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赠与财产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男方的合法权益,或者该赠与行为并非男方真实意愿,例如是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况下做出的,男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撤销该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离婚时把财产给孩子后男方不能再从这些财产中拿到钱,但在符合法定条件时,男方可能获得经济帮助或者通过撤销赠与来重新分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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