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还能起诉吗
我和妻子已经离婚了,但是最近发现有些财产在离婚时没有处理好,而且对于孩子抚养权我现在也有些新想法。想知道离婚后我作为男方还能不能起诉啊,主要是想了解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起诉,起诉有什么限制和要求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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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通常是还能起诉的。 首先,在财产方面,如果存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发现对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即使离婚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只要出现这种损害自身财产权益的情况,男方就有权起诉。 其次,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如果男方认为女方作为抚养方没有履行好抚养责任,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就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不过,起诉也有一些限制条件。比如,如果是之前起诉过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也不予受理 。同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这些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所有。 变更抚养权:指的是原本确定好的孩子抚养权归属,因为某些原因,一方要求改变抚养权归自己所有。 中止妊娠:通俗讲就是人为地让怀孕过程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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