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申请保全?


在法律上,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申请保全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存在一方可能转移、隐匿、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况,另一方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比如,夫妻双方正在闹离婚,一方发现另一方有偷偷转移存款的迹象,就可以申请对夫妻共同的银行存款等财产进行保全。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这是为了防止申请人滥用权利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担保的形式可以是现金、房产等。其次,申请财产保全后,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法院会解除保全。最后,财产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也就是说,不能随意扩大保全的范围,只能针对与争议相关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保全。 总之,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是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申请保全的,这有助于保障当事人在婚姻财产纠纷中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