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给小三的孩子吗
我发现另一半好像偷偷给小三的孩子转了不少钱,心里特别生气又着急。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夫妻共同财产能这样给小三的孩子吗?我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的权益怎么保障,这种赠与行为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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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不能随意给小三的孩子。首先解释一下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特定情况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任何一方单独处分共同财产都需要经过另一方同意。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的孩子,这种处分行为是效力待定的。因为这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比如,一方偷偷把夫妻共同存款给小三的孩子买房,这是不合法的。如果另一方不追认这个行为,那么这个赠与行为通常会被认定无效,财产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不过,小三的孩子作为非婚生子女,虽然其父母的关系不合法,但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在涉及继承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一定顺序继承,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等。如果夫妻一方去世,其个人遗产部分,小三的孩子是有继承权的,但这里强调的是夫妻中出轨方的个人遗产部分,而不是直接对夫妻共同财产有权利 。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双方平等享有权益。 效力待定行为: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有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作出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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