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外嫁女儿能否继承遗产?

我是个外嫁的女儿,父母去世后留下了一些遗产,家里的兄弟说我嫁出去了就没资格继承。我不太懂法律,想问下从法律角度看,我到底能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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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产继承
  • #外嫁女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外嫁女儿是能够继承遗产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继承权的概念。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在我国,男女平等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继承领域。这意味着无论女儿是否外嫁,在法律地位上和儿子是平等的,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是外嫁女儿享有继承权的重要法律依据。同时,根据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外嫁女儿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不过,在实际的继承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父母生前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在遗嘱中明确表示不让外嫁女儿继承遗产,那么此时遗产将按照遗嘱进行分配。因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外嫁女儿就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样,有权参与遗产的分配。 此外,如果外嫁女儿存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那么她将丧失继承权。但如果外嫁女儿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 总之,一般情况下,外嫁女儿享有与其他继承人平等的继承权。在遇到遗产继承纠纷时,外嫁女儿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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