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精神病人可以当证人吗

我遇到一个法律相关的事儿,在一个案件里有个精神病人说知道情况。我就很疑惑,精神病人到底能不能当证人呢?我想弄清楚从法律角度是怎么判定的,精神病人在什么条件下能当证人,什么情况下又不能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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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精神病人不一定完全不能当证人。 首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这意味着,如果精神病人由于病情原因,无法正确理解案件事实,不能准确判断是非,也没办法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那这类精神病人就不能作为证人。比如,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时常出现幻觉、妄想,无法正常认知周围事物,自然难以准确陈述案件相关信息,就不能当证人。 然而,如果精神病人虽然患有精神疾病,但在案件相关事实发生时以及作证时,其精神状态正常,能够清楚辨别是非,并且可以正确表达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那么是可以作为证人的。像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期间了解案件情况,且在作证时精神状态也正常,能清晰准确表达所知内容,就具备证人资格。 另外,法庭在判断精神病人是否能作为证人时,在必要的时候,有权对其进行审查或者进行专业鉴定,以此来确定该精神病人是否具备辨别是非及正确表达的能力。 相关概念: 证人证言:就是证人就自己知道的案件实际情况,所做出的言语方面的陈述。 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是指精神状态会在正常和不正常之间交替的精神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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