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能取保候审吗?
我遇到个事儿,身边有个涉嫌犯罪的人是精神病人,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给他办取保候审。想了解在法律上,对于精神病人申请取保候审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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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但前提是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取保候审呢,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中,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如果在犯罪的时候,他自己都搞不清状况,或者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经过专业鉴定确定后,不用负刑事责任,也就没必要申请取保候审。但要是这位精神病人在犯罪时有一定刑事责任能力,又满足上述取保候审条件,比如可能被判处管制等刑罚,或者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危害社会等,就可以申请。 相关概念: 取保候审: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保证其在诉讼过程中遵守规定,随传随到。 管制: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可独立适用,也可附加于主刑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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