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精神疾病的就可以不出抚养费吗


有精神疾病并不意味着就一定可以不出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所对应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表明支付抚养费是一种法定义务。 对于有精神疾病的情况,要综合判断。如果精神病人在大多数时间内精神状态稳定,同时拥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那么就有责任支付抚养费用。比如,虽然患有某种精神疾病,但通过治疗和自身努力,能够正常工作获取收入,就不能以有精神疾病为由拒绝支付。 反之,如果精神病患者日常生活无法自主处理,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且没有经济来源,那么可以考虑部分或全部减免抚养费 。比如一些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生活都无法自理,更没有能力去工作赚钱,这种情况下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就不现实。 不过,即便因为精神疾病减免了抚养费,如果日后精神状态改善、经济状况好转,子女在必要时也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同时,如果拒绝支付且情节恶劣,可能会触犯刑法。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总之,有精神疾病不是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绝对理由,具体情况要结合精神状态、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等多方面因素,由双方协商或通过法院判决来确定 。 相关概念: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抚养义务:是父母对子女应尽的责任,包括提供生活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持。 法定监护人:是指法律规定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